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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中严重疾病、意外和自杀事件,有可能与家族成员孩子般不成熟的信念有关,即使他们受着命运之苦,生重病或即将死去,仍然会有一些异想天开的想法,例如他们以为通过资源替某人承担病苦、或为某人赎罪,便能够消解家人的病苦和灾难。
属于同一个命运共同体的人包括:兄弟姐妹、父母亲以及他们的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有时甚至是(外)曾祖父母中的一到两人,以及所有为了上述这些人而让出自己位置的人,例如,父母亲或(外)祖父母的前任婚姻伴侣,或以前的未婚妻;以及所有那些已经离开或遭遇不幸的人,因为这样才使得其他人能够取得他们在家族中的位置,而有机会加入这个命运共同体或因此而得到利益。
命运共同体中的每一个成员,彼此之间以一种极深的忠诚而相互连结着。而联结最深的便是孩子与父母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和夫妻之间的忠诚。
后来进入家庭的人和那些为他们让出位置的人之间,也会建立起一种特殊的忠诚,尤其是当那些人有着沉重的命运时。因此,第二任妻子往往会对丈夫的第一任妻子表现出无意识的忠诚,或是第二段婚姻中的孩子,会对父亲或母亲第一段婚姻中的孩子有一种秘密的忠诚。
这种忠诚会导致后来的和较弱小的成员渴望紧握住先前和较强大的成员,不让他们离去或者死亡;如果他们已经离去或死亡了,后来的人和较弱小的人也希望跟随他们而去。
这种忠诚也会导致另一个结果,获得利益的人会去分担处境不利者的命运。因为这个原因,健康的孩子会渴望变得和父母一样染病;幼小清白的人会渴望成为强大而有罪恶的人。在这种忠诚的影响下,健康的人对患病的人感到有责任;同样地,清白的人对罪恶的人;幸福的人对不幸的人,活着的人对过世的人,也感到有责任。
所以,获得利益的人会愿意以他们的健康/清白/生命/幸福为其他人的健康/清白/生命/幸福做赌注和牺牲。他们满怀希望,以为通过放弃自己的生命和幸福就可以保障和拯救其他人的生命和幸福。
因此,在这个命运共同体的限制之中,因为忠诚、平衡以及补偿的需要会使一个成员走进别人的命运,参与别人的罪恶、疾病,甚至死亡。他们尝试以自己的灾难为他人带来平安,以自己的疾病为他人带来康复,以自己的最恶感或赎罪为他人带来清白感,或是以自己的清白感为他人带来最恶感,甚至以自己的死亡为他人带来生命。
由于对平衡和补偿的系统需求利用了疾病和死亡,这一类的疾病,就是想要归属命运共同体的深切渴望而导致的结果。因此,除了一般所知的医疗援助外,心理上的帮助和照顾也是康复所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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