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3日星期日

曾国藩家书:为学篇

卫身莫大于谋食。农工商,劳力以求食者也;士,劳心以求食者也。 故或食于朝,或教授于乡,或为传食之客,或为入幕之宾,皆须计其所业,足以得食而无愧。
科名者,食禄之阶也,亦须计吾所业,将来不至尸位素餐,而后得科名而无愧。食之得不得,穷通由天作主;予夺由人作主;业之精不精则由我作主
然吾未见业果精而终不得食者也。农果力耕,虽有饥谨必有丰年;商果积货虽有蛮滞,必有通时;士果能精其业,安见其终不得科名哉?即终不得科名,又岂无他途可以求食者哉’然则特患业之不精耳。

专守之业

我去年曾与九弟闲谈云:“为人于者,若使父母见得我好些,谓诸兄弟俱不
及我,这便是不孝;若使族党称道我好些,谓诸兄弟俱不如我,这便是不。何
也?盖使父母心中有贤愚之分,使族党口中有贤愚之分,则必其平日有讨好
思,暗用机计,使自己得好名卢,使其兄弟得坏名声,必其后日之嫌隙由此而
生也。刘大爷、刘三爷兄弟皆想做好人,卒至视如仇说,出刘三爷得好名声于父
母族党之间,而刘大爷得坏名声故也。”今四弟之所责我者,正是此道理,我所
以读之汗下。但愿兄弟五人,各个明白这道理,彼此互相原谅兄以弟得坏名为
忧,弟以兄得好名为快。兄不能使弟尽道得令名,是兄之罪;弟不能使兄尽道得
令名,是弟之罪。若各个如此存心,则亿万年无纤芥之嫌矣。

经以穷理,史以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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